新邵县潭府乡水口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充电区建设及后续维护工程竞争性磋商邀请公告
公告日期:2025年10月13日
项目概况
新邵县潭府乡水口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充电区建设及后续维护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有限公司(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金豪华府B栋9楼9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政府采购编号:新邵财采计【2025】000241
委托代理编号:HNTX-******01
2.采购项目名称:新邵县潭府乡水口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充电区建设及后续维护工程
3.采购项目预算:7054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
4.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建筑业
5.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固定单价¨成本补偿¨绩效激励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日。
7.评标方法:t综合评分法 □最低评标价法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磋商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号 | 标的名称 | 简要采购需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 | 最高限价 | 节能产品 | 进口产品 |
01 | 新邵县潭府乡水口村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充电区建设及后续维护工程 | 本项目位于新邵县潭府乡,主要工程内容为:新建钢结构停车棚,屋面维修改造,外墙清洗,地面硬化,室外照明等 | 1项 | 705400.00元 | 705400.00元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磋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支持中小企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省外入湘企业应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基本信息登记;
3.2 具备 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项目负责人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任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拟任安全员须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和有效的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项目。
3.4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 供应商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库[2020]46号)规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响应。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五、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25 年 10 月 13 日至 2025 年 10 月 20 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有限公司(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金豪华府B栋9楼901室)。
(3)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授权人持个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在本单位购买的社保证明材料。
六、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及地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2025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地点:新邵县酿溪镇大陈路与七秀路交界处农业科技园综合楼五楼******财政局)。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5年 10 月 24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新邵县酿溪镇大陈路与七秀路交界处农业科技园综合楼五楼******财政局)。
七、公告期限:
1、本磋商邀请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磋商公告,公告内容以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磋商邀请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询问及质疑
1、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24〕67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九、磋商说明
1、磋商邀请选项:t表示选择,¨表示未选择。
2、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向采购人、代理机构、交易平台缴纳任何费用。
十、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1、联系人姓名:罗利银
2、电话: ******
十一、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采购人:******人民政府
(2)联系人:罗利银
(3)电话:******
(4)地址:新邵县潭府乡水口村
2、采购代理机构
(1)采购******有限公司
(2)联 系 人:王瑜、李艳玲
(3)电 话:******、******
(4)地 址:邵阳市大祥区双拥路金豪华府B栋9楼
(5)电子邮件:******9@qq.com
此竞争性磋商公告的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