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服务中心及周边基础设施工程******服务中心(二期)B地块建设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编号:A************006001】的招标文件变更内容如下:
一、应财政控制价审核要求,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修改为“(大写)贰仟零捌拾柒万叁仟贰佰伍拾捌元整(¥ 2087.3258万元)”,其中“设计费限价19.98万元,建安工程费限价2043.1338万元,工程总承包其他费限价24.212万元,暂列金额97万元”。
二、本项目发包人要求、工程量清单及清单编制说明、图纸有调整,现已经重新上传,具体详见“答疑澄清文件”附件。
三、为减轻投标人前期投资压力,合理调配资金。合同14.2.1 预付款支付更正为:预付款的金额或比例为:【合同建安费总金额-暂列金(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30%。
预付款计算标准:1、工程预付款的计算方式:【合同建安费总金额-暂列金(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27% ; 2、工资性预付款的计算方式:【合同建安费总金额-暂列金(含税)-安全文明施工费(含税)】*3%,工资性工程预付款单独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预付款为安全文明施工费总额的50%。
四、请各投标单位在系统内下载最新的“答疑澄清文件”附件,并根据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答疑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因未按本次通知及最新下载的文件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导致投标文件造成无效标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次变更公告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内容的均做相应修改。
湖州南太湖新区城市建设发展中心******管理中心)
******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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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9日
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