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食材及原辅材料确定定点供应商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凭数字证书(陕西CA锁)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27日 09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DQSCG〔2025〕014号.1B1
项目名称: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食材及原辅材料确定定点供应商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506,8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一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17,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17,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谷物细粉 |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食材及原辅材料确定定点供应商项目(一标段)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17,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合同包2(二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694,7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94,7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2-1 |
谷物细粉 |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食材及原辅材料确定定点供应商项目(二标段)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94,7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合同包3(三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06,4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06,4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3-1 |
谷物细粉 |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食材及原辅材料确定定点供应商项目(三标段)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06,4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合同包4(四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662,3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662,3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4-1 |
谷物细粉 |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食材及原辅材料确定定点供应商项目(四标段)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662,3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合同包5(五标段):
合同包预算金额:1,726,2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1,726,2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5-1 |
谷物细粉 |
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营养午餐食材及原辅材料确定定点供应商项目(五标段)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1,726,2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9月至2026年8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小学):
(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3)《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6)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2(二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小学):同合同包(1);
合同包3(三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小学):同合同包(1);
合同包4(四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中学):同合同包(1);
合同包5(五标段)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小学、安乐九年制):同合同包(1)。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一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小学):
(1)投标人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食品生产许可证》及《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备《动物防疫合格证》;投标人为代理商提供生产厂家的《动物防疫合格证》的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家公章;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6)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存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税收缴纳证明:提供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年内已缴纳的至少连续三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任意税种),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9)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
(10)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每个供应商最多可参与两个标段报名,但只能成交一个标段。
(12)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合同包2(二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小学):同合同包(1);
合同包3(三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小学):同合同包(1);
合同包4(四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中学)特定资格要求:同合同包(1);
合同包5(五标段)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小学、安乐九年制):同合同包(1)。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5年08月07日 至 2025年08月13日 ,每天上午 09: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凭数字证书(陕西CA锁)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5年08月27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5开标室纸质版提交
开标地点: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15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有意向投标人须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选择电子交易平台中的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9002/TPBidder )进行登录,登录后选择“交易乙方”身份进入投标人界面。
2、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并打印回执单后即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招标文件(*.SXSZF格式);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招标文件要求及后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自负;
3、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体育局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岐山县凤鸣镇南大街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号楼24层07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一鼎公司
电话:******
附件: 采购清单.pdf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