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码:哈产委采﹝2025﹞第0608号
1.招标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进入哈尔滨产权交易所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对本招标项目******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技术服务类供应商入围(二)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就该项目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度技术服务类供应商入围(二)。
2.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3服务地点:哈尔滨市。
2.4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5服务内容:
第一标段:针对项目工程提供勘察或设计或咨询类技术服务。
第二标段:针对项目工程提供造价相关技术服务。
2.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为准)
2.7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及招标方技术标准要求。
第二标段:满足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和规范及招标方技术标准要求。
2.8 标段划分:划分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
2.9入围家数:本项目不限制入围家数,具体入围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勘察(专业服务范围需包含岩土工程)或设计资质(专业范围须包含市政相关专业)或工程咨询单位乙级资信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第二标段:
3.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造价服务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能力。
3.2信誉要求(第一标段至第二标段)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2年07月01日至报名截止日)均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评审活动;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评审项目;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5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7月25日09时00分至2025年07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投标人,请在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我要参与后,在此网站下进行项目操作。
注:操作手册下载方式:点击******/、******/,到网站首页“办事指南/文档下载”中根据项目类型下载对应操作手册。
4.3投标人应在注册完账号点击“我要参与”后,按平台内容填写相关信息,并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的扫描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上传到对应位置。(上传材料以平台要求为准)需同时将以上材料,连同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一同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全责。
4.4招标文************有限责任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与投标。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自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时间
5.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5.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8月05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3投标文件递交方式:根据标室排标需要,请各投标人代表在前款(5.2)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前半个小时内递交密封好的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受。文件递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哈尔滨产权交易所一楼标书受理处。联系人:宋女士,联系方式:******。
6.开标时间及地点
6.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6.2开标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抚顺街1号开标室
7.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哈尔滨产权交易所(******)、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
8.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9.其他
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文件获取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王杨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光芒街132号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先锋路563号
联 系 人:宋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451-******
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
附件:1-2电子税务系统发票下载指引.docx
附件:1-1.终稿-阳光采购招投标类供应商操作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