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轻工产业园区一期改造提升工程-污水处理厂二期改建工程商品砼,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位于温州市鹿城区,戍浦江路与盛丰路路口西南侧
2.2招标范围:泵商品混凝土约7200m3供应(详见混凝土工程量清单)。
2.3供货及安装工期:计划施工总工期12个月,具体根据总包施工进度要求完成,服从项目部进度要求和管理。
2.4 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业绩及履约能力,注册资金不少于500万;
(2)投标人信用良好,无不良记录;
(3)投标人已入温州******有限公司材料供应商库;
(4)投标人自有的商品混凝土砼搅拌站距离本项目施工地点25公里以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2025年5月29日至2025年6月4日;上午08:30 时至 11:30 时,下午14:00时至17:30 时前往******有限公司(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广场3号楼1905室)报名,未报名单位谢绝投标,投标单位可在公告下方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提交: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介绍信。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6 月 5 日下午14时30分整,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有限公司会议室(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1、2幢3楼 )。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投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公开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集团招采平台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绣路19号宏嘉大厦1、2幢3楼
联系人:赵女士 ******
项目答疑人:吴先生 ******
公司监察联系人:叶先生 ******
******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瓯海区牛山广场3号楼1905室
报名联系人:许挺
电话:1******47
24-661-G 污水处理厂二期改建工程商品砼采购-招标文件(2).docx
******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