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局管理设施维修改造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025AFAZN00845
二、项目名称:******管理局管理设施维修改造
三、中标(成交)信息
******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肥东县包公镇政府办公楼430室
中标(成交)金额: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负责人
执业证书信息
1
******管理局管理设施维修改造
******管理局三处管理房的内(外)墙、屋面、楼地面、天棚、门窗及水电线路等进行维修改造
6个月,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通知的为准。
浦卫东
皖******8121
五、评审专家名单
章银桂,刘涛,石城(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磋商文件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红枫路55号,联系电话:0551-******。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情况******管理局管理设施维修改造项目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红花山路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红枫路55号
联系方式:055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1-******
证书编号为:合交易证2025AFAZN******
******管理局管理设施维修改造项目采购人(代理机构)委托对该项目进场交易活动进行见证。兹证:
进场交易环节
项目登记
招标公告/采购文件
开标
评标
中标公示
发出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盖 章)
日期:2025年0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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