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溪区水系治理******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川投资备【2403-511503-04-01-1******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有限公******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川投资备【2403-511503-04-01-181702】FGOB-009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溪区;2.2项目规模:本项目拟选址桂溪河中游,占地面积约170亩,建设内容为打造桂溪河沿岸景观绿化,新建生态步道、生态草坪、人行景观桥等景观工程,开展河道清淤工程和滨格护坡工程,新建拦水坝1处,修建临水商业、公园书屋等基础配套设施。2.3计划工期:150天;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2.5标段划分:施工总承包一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条件: 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多项选择: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职称级别)专业技术职称,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2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招标)水系治理5.12改.ZBJ