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要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有效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监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要求: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自2020年09月01日以来具有已完成的类似项目监理业绩; 备注: (1)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类似项目监理业绩指:单项合同投资额不少于20000万元或监理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的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业绩证明材料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竣)工验收证明均须体现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姓名且一致,如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变更,须提供变更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证明材料【以交(竣)工验收证明上的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为准】。 4.信誉要求:近三年内(2022年09月01日以来)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郑州市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未存在被列入郑州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情况。 5.财务要求:有足够的财务能力完成该投标项目的监理任务,提供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本条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6.其他要求: 6.1参加投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是本企业人员,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的社会保险证明【证明必须是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或具有同等效用的网上查询打印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社会保险在单位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缴纳的视同本单位缴纳】; 6.2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提供企业缴纳税收证明、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或报告); 6.4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信息公示---->“失信被执行人查询”-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shixin/)(或直接打开“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输入投标人名称和组织机构代码(省份默认全部)查询企业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查询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委托代理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信息,被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或自然人将被取消投标资格。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相关查询页信息须包含查询时间; 6.5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规〔2023〕3号)和《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豫建行规〔2024〕7号文件规定,河南省企业被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提供全国和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外省企业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标注为资质异常的,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本工程,至少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