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受******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2025年度广西体育中心智能化系统专项维保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公开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2025年度广西体育中心智能化系统专项维保服务
二、项目编号:GXTFZB-2025-JK-09028
三、评标情况:本项目于******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办法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四、中标候选人信息
中标候选人 | 公司名称 | 投标总价(元) | 税率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20 | 6%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36 | 6%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有限公司 | ******.24 | 6% |
五、中标候选人公示期
公示期为自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3日下午17时30分止,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有权依法提出。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二)异议必须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三)异议应当提交异议函,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提出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3.有效线索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4.提出异议的日期。
(四)异议函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异议将不予接收: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六)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异议提出方不得以质疑/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质疑/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七、联系事项
(一)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邓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南宁片区凯旋路1号威宁总部大厦12层
******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卢秋琼
联系电话:******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20楼2003b室
邮箱:******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