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ZBRW-2025-012894
项目名称:
******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
联系人:
张倩
联系电话:
******
截止时间:
距报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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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第一章
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
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单位为******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国有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2.2项目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二师五一农场。
2.3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五一新区初心路以东、安屯路以南、创新路以西、纬七西路以北的区域,初定五一新区十一师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占地面积34588.75㎡,总建筑面积为73301.80㎡,地上总建筑面积57554.59㎡,地下总建筑面积15747.21㎡,容积率1.66。
2.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及内容 | 工期 |
001 | 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 1.招标范围: 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工程。 2.招标内容 本工程主要承包范围为以电力设计单位设计的且经供电局审图通过和招标人确认后“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工程”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承包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一户一表范围:领表、装表、制卡、办理流程 (******居民、公建、充电桩配电室(不含进出线)的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专配内所有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基础槽钢、地沟盖板、绝缘胶垫、电缆、母线、环网接地、配电室安全工器具等电力附属) 本次招标工程为包工包料、交钥匙工程,最终工程以电力部门验收合格顺利通电并满足招标人使用需求为完工合格条件。投标人承包工程内容包含为满足电力部门验收合格所需要的全部电力工程及附属工程内容。 | 自合同签定之日起30个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投标能力;
3.2资质要求: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具有不少于3个10kV及以上电力工程施工相关业绩。
应提供证明其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提供首页、签字页、有主要内容的合同复印件)或提供可佐证已完成业绩的支撑性材料(如:验收证明、审图合格证、报告关键页等)并加盖公章,以证明应答人满足采购业绩要求,否则其业绩将被视为无效。
3.5投标人信誉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所有单位均不得存在新兵办发〔2021〕100号文“兵团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第十九条、第二十条予以限制的情形。(投标人或者联合体中的所有单位均须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信誉承诺书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3.6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证书(建造师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近半年连续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7财务要求:投标人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4年)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新成立企业财务状况不作为准入条件,不列入资格审查范围内。对于资证时间不足三年的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格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5年9月9日至2025年9月18日登录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网(******)下载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
4.2招标文件费400元(大写金额:肆佰元整),投标报名后缴纳(凡报名者,均需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用),缴纳账户与投标保证金账户一致,招标文件售出一概不退,只提供收据,缴纳时载明十一师五一新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高低压配电设备安装工程招标文件购买费。
5.投标文件的提交及截至时间
5.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以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公示时间为准;
5.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pdf格式盖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第十一师国有企业招标采购平台上传完成。
5.3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网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补充说明
6.1投标过程中出现与其他投标人IP地址相同(报名、签收、投标任意一个),判定为围标、串标行为,将列入黑名单、没收投标保证金;黑名单、超限价、有围标嫌疑、不响应招标文件等情况均作废标处理;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开启二次谈判的,可开启。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倩
联系电话:******
8.******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新疆兵建******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北京南路(兵团)支行
开户账号:************5
2025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