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速公路南平分公司2025年部分路段雾灯、所站照明设施及外线路改造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福建省高速公路南平分公司2025年部分路段雾灯、所站照明设施及外线路改造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询价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采购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福建省高速公路南平分公司2025年部分路段雾灯、所站照明设施及外线路改造项目
2、项目编号:GSZ-2025-122
3、项目概况:为保证宁武、松建、京台、浦南等路段部分外场雾灯和收费站的高杆灯、顶棚灯、营区路灯等照明设施正常运行,提高部分外供电线路供电可靠性,现对上述路段的部分雾灯和所站照明设施及外线路进行维修改造。
4、采购内容及合同包划分:
合同包号 | 采购内容 | 含税最高响应总限价(元) |
一 | 对宁武、松建、京台、浦南等路段部分外场雾灯和收费站(服务区)的高杆灯、顶棚灯、营区路灯约34处照明设施进行维修改造,并对松建路段10KV线路渡潭线大垄隧道支线17号杆线路接地系统,京台段10KV洋京1线 2号-15号杆塔、10KV洋京2线14号-25号杆塔复合绝缘子,宁武武夷山段10kV小浆线、浦南武夷山段10KV兴田一线外架空线路等5个外供电线路进行提升改造。 | 987931.48 |
5、建设地点:福建省南平市。
6、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内完成。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
(2)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一级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信誉要求:
①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②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管理局登记管理而无法查询的单位不作要求)
(4)每个供应商可参加 1 个合同包响应,但每个供应商只允许成交 1 个合同包。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对同一合同包响应报价,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的资格后审,最低评审价法。
四、响应保证金的递交
1、响应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响应保证金应在2025年9月9日17时00分00秒前(北京时间)缴交至以下账户,否则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响应保证金缴交账户:
******有限公司,
******银行仓山支行,
账号:5919 0780 1810 902 5122
2、响应保证金提交的金额:¥15000(大写: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
3、响应保证金******银行电汇或转账。
******银行转账的形式,按照本项目公告要求的时间前汇达询价采购文件中采购人指定的响应保证金账户(写明“项目编号”)。
五、询价采购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潜在供应商请采用以下两种任意一种实名方式获得询价采购文件:
(1)现场报名: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5:00-17:00(北京时间)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至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一******有限公司以实名方式报名并获得询价采购文件,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2)网络报名:潜在供应商请于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公对公转账******有限公司。汇款时请备注所要购买询价采购文件的项目编号,供应商并将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信息(含联系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汇款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电子信箱(电子信箱:******),采购代理以收到合格的报名材料的时间确定为购买时点,节假日请以网络方式报名,邮寄费用自理。
网络报名指定汇款账号:
******有限公司
******银行仓山支行
账 号:5919 0780 1810 902 5122
2、询价采购文件售价0元人民币,询价采购文件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3、未报名或未按规定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六、递交响应文件
(一)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递交方式
1、响应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9月10日10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本项目开标室。
3、递交方式:现场递交,递交响应文件时若为法定代表人现场递交文件的供应商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若为被委托人现场递交响应文件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否则采购人或采购代理不予接受。本项目不接受邮寄递交。
4、其他递交要求:
供应商应在递交截止时间内将纸质响应文件按照询价采购文件规定包封后递交至指定地点,未按询价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或密封不完整的或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成功报名的或递交材料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受。
七、响应文件开启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开启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地点为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邀请所有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启会议,供应商未派代表参加开启会议的,视为默认开启结果。
八、发布媒介
本次询价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福建省国资采购平台(网址:******/)、福 建 省 高 速 公 路 集 团 有 限 公 司 门 户 网 站(网址:******)、福建高速集采平台(网址:******)等媒体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夷山市崇溪东路9-1号
联 系 人:连先生
电 话:******
******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城门镇林浦路367号林浦广场二号楼一层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电子邮箱:******
监督部门名称: ******有限公司南平管理分公司纪检
联系(邮寄)地址:武夷山市滨溪东路9-1号
监督电话:******
******集团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邮寄)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18号交通综合大楼25层
监督电话:05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