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5年8月15日、18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3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5年8月19日至8月21日)。
******居区城南旧城片区城市排水防涝整治建设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20号(变A)〕,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3辆,车牌号分别为川AJH175、川J6529J、川J67733。
******居区城南************居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甲28号”,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7月31日止。
******有限公司申办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许可变更事项
******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变更运输工具数量及标识号
******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MADRAY715A,经营场所地址为遂宁经开区富源路一品花园2栋3单元203号,停车场地址为遂宁经开区天宫路平安停车场,申请运输车辆2辆,车牌号分别为川G5YE00、川MMW315,荷载总能力为3.29吨。
******有限公司于2025年3月25日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运输)》(核准证号:川J00字2025乙5号),本次申请变更************有限公司申请的运输车辆资料完成要件审查,认为符合申办要求,同意该公司变更申请事项,其余事项保持《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运输)》(川J00字2025乙5号)载明内容不变。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证件编号编码有关要求的通知》(川建城建函〔2024〕2875号),许可证编号变更为“川J00字第2025乙5号(变A)”。
******医院河东院区净化手术室改造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
************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23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6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0672、川J60729、川J683******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4丙1号)协同处置。
******************有限公司协同处置。许可证编号为“川J00字第2025甲29号”,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4月30日止。
社会******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
******建设局
2025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