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松山湖阿秒路工程设计评标报告内容
1、工程名称:东莞松山湖阿秒路工程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松山湖
******委员会
******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项目新建城市道路2条,道路总长度约0.864km,分别为新建城市支路:城市支路南北走向,南起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配套道路南段工程,北至规划城市次干路,道路红线宽15m(双向2车道,人非共板),设计速度20km/h,路线总长约0.075km;新建城市次干道:城市次干道东西走向,西起粤港澳大湾区东莞松山湖科学城先进激光器研发基地项目配套道路南段工程,东至荔华东路,道路红线宽26m(双向4车道,人非共板),设计速度30km/h,路线总长约0.789km。本项目总投资暂定6142万元(后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红线可能会有线型变化和横截面宽度变化,设计人应在设计工期内及时调整相关方案并完成相关设计工作。具体建设规模及内容以审批部门批复的文件为准)。
6、本次招标项目的服务期:设计服务期限:65个日历天。其中:
设计服务期为65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
(1)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方案送审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
(2)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及概算书,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
(3)施工图设计阶段:初步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3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送审稿和相关资料,送审稿审查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资料。
配合服务:自取得施工图审查备案凭证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7、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投标限价:******.56元。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综合评估法)
9、招标范围:东莞松山湖阿秒路工程设计,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内容:道路工程、交通工程、信号灯及电子警察工程、给排水工程、电力管沟、通信管群、道路照明工程、道路绿化工程及交通疏导等设计及后续服务等工作,工作阶段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文件编制、施工配合等工作。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委员会的组建
本项目设立 5 ******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组建,其中 1 ******委员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由招标人自行确定,其余 4 人专家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从 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 中随机抽取产生。
******委员会成员名单
******委员会成员名单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一)开标记录
开标会会议纪要:
1、2025年8月12日9时30分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6)召开投标会。
2、参加的投标单位共6家。经系统辅助审查和人工核查,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的投标单位共6家。
3、在线解密情况:共6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成功。
4、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5、通过交易系统辅助审查有效且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6家。
6、本次投标会开启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共6份。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数据打包。
8、投标会现场各方均无异议。
(二)评标时间、地点:
评标时间:2025年8月13日9时30分至2025年8月13日14时05分
评标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9)
(三)参加评标会议的部门及人员
******委员会组成情况”。
东莞市交通运输局松山湖分局(监督部门,监控室监督见证)
******委员会(建设单位)
******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
上述人员签到情况详见评标报告附表。
四、入围评标且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无否决投标的情况。
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进行评标,详细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详见下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综合******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或确定中标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
2.1.1 2.1.3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设计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使用数字证书电子签章和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6)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时,联合体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a.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了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承担连带责任,并明确了联合体牵头人。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11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8)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4)投标文件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4款否决投标的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内容齐全完整: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要求,投标文件报价信封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10项要求,“设计费用清单”中填报的投标总报价金额须与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值一致; b.已标价报价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投标人的企业数字证书电子签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除注明外,招标文件相关条款中提及的以及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中的投标人“单位章”及“签名”均指由数字证书电子签章)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或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如有)、设计资质证书。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和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8)以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未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独立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未同时参加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联合体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 35 分 主要人员: 20 分 技术能力: 10 分 业绩: 25 分 履约信誉: 0 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 10 分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报价信封文字报价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一) ①按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选取前三名(若不足三名,则选取相应数量),对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标价作算术平均(根据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在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应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评标价除外),将该平均值作为评标价平均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评标价的平均值的计算:(方案二) ①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加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②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的范围:最高投标限价的85%≤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评标价≤最高投标限价的100%;(注: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的评标价不参与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但仍参与评标价的得分计算) ③若投标人的评标价均小于最高投标限价的85%时,则以最高投标限价的85%为评标价平均值。 □(2)最高评标限价的确定:(方案三) ①最高投标限价下浮率的确定 下浮率在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以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31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性摇出3个球(摇出的珠不放回),摇出3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摇珠浮动区间为: (区间差值以3至5个百分点为宜)),摇出3个下浮率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0.001%)。 ②最高评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1-下浮率) 有效评标价范围:不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若大于最高评标限价的评标价,其评标价得分为0分。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方法一: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二:将评标价平均值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三:招标人设置评标基准价系数,于开标现场抽取,评标价平均值乘以现场抽取的评标基准价系数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一、方案二) □方法四:将最高评标限价下浮 %,作为评标基准价。(适用于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方案三) ******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注:评标价平均值、最高评标限价、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均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 ×(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续上表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因素评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1) | 技术建议书 | 35 分 | 对招标项目设计的理解和总体设计思路 | 10 分 | 根据对设计工作范围和任务描述准确程度和总体设计思路清晰、切实可行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招标项目设计的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认识及其对策措施 | 10 分 | 根据对项目特点、关键技术问题的把握程度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应着重解决的技术问题所提出处理措施的可行性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设计工作量及计划安排 | 5 分 | 根据工作计划实施、安排的合理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设计的质量保证措施、进度保证措施 | 5 分 | 根据进度和质量保证措施的可实施性,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
后续服务的安排及保证措施 | 5 分 | 根据承诺的后续服务机构人员的完善程度,得本细分项满分分值的60%~100%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 (2) | 主要 人员 | 20 分 |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 8分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基本分 4 分;此外,满足资格审查最低条件基础上: 项目负责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获得过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2 分,获得过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项得 4 分,本小项最高得 4分。 注:①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不含“QC及工法”奖项;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如果提供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时,尚须同时提供该颁奖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计分;④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 | |||
其他主要设计人员 | 12分 | 拟投入本项目的道路、给排水、电气、绿化、工程造价专业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副高)或以上技术职称的,每个专业负责人得3分,最高得12分。 注:①上述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及相关的职称证的扫描件;②投标人为相关人员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社保时段为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前半年时间内连续不少于三个月,可以是相关人员在投标人总公司或其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可以是原件或复印件。 | ||||||
2.2.4(3) | 评标价 | 10 分 |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100× 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偏差率× 100× E2。 其中:F是评标价所占的权重分值,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6,E2=0.3; 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数点后二位。 | |||||
2.2.4(4) | 其他因素 | 技术能力 | 10 分 | 近 5 年(近5年指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满足以下条件进行加分: ①投标人所承接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获得国家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协会(学会)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5分,本小项最高得10分; ②投标人所承接类似工程的设计业绩获得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行业协会(学会)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2分,本小项最高得8分。 以上①至②两小项合计最高得10分。 注:①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凭证,如果提供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时,尚须同时提供该颁奖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计分;②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③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④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不含“QC及工法”奖项;⑤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奖项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设计单位)的奖项;⑥类似工程的认定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4款。 | ||||
2.2.4(4)
| 其他因素 | 业绩 | 25 分 | 基本要求 | 10 分 | 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得基本分 10 分; | ||
业绩加分 | 15 分 | 设计类似业绩:(15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140万元的类似工程设计业绩,每项得 3 分,本项最高得 15 分。 (业绩的计算时间、认定标准及证明材料要求按投标人须知附录2执行。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
评审因素与评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审 因素 | 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 各评审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4(4)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分 | 履约情况 | /分 | /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技术建议书得分 | 主要人员及其他因素得分 | 评标价得分 | 综合得分 | 排名 |
1 | ******有限公司 | 26.54 | 50.00 | 9.42 | 85.96 | 6 |
2 | ******有限公司 | 26.89 | 53.00 | 8.64 | 88.53 | 4 |
3 | ******有限公司 | 26.53 | 51.00 | 9.42 | 86.95 | 5 |
4 | ******有限公司 | 26.72 | 54.00 | 8.89 | 89.61 | 3 |
5 | ******有限公司 | 28.00 | 55.00 | 9.51 | 92.51 | 2 |
6 | ******有限公司 | 30.71 | 55.00 | 9.90 | 95.61 | 1 |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1 | ******有限公司 |
2 | ******有限公司 |
3 | ******有限公司 |
4 | ******有限公司 |
5 | ******有限公司 |
6 | ******有限公司 |
******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一致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附件详见各附表。
******委员会
日期:2025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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