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有限公司
7月物资第五批储备询价函
1、 采购项目简介:
1.我公司因工程需要询价7月第五批储备物资(编号:2025-CGZB-26),贵单位如有意向,请于2025 年 8月5日16******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上确认参与,按下列要求投标:
2、 投标人资质:
2.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财务要求:要求投标人有税务登记证图片(含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红章页面)/开户行许可证。
(2)业绩要求:要求投标人须是招标人或中交供应链平台的物资供方,有近3年同类工程相关材料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运输、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有经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局查询网等相关网站无信用问题证明。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况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集团或中交西筑黑名单、重点关注名单,并在处罚期内的,或正处于司法纠纷状态;
3、 包装要求:货物运输需必要的包装、苫盖及其他必要的保护或防护措施 。
4、 质量要求:产品质量必须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要求;质保书随货交需方收货联系人 。
5、 需求数量规格:详见附件:报价表。
6、 预计供货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
7、 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方 。
8、 计量及验收方式: 过磅、点数、检测 。
9、 技术要求: 必须符合相关行业标准,国家技术标准要求及图纸要求。
10、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汽运 、供方承担运费 。
11、定标方式: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本合同单价采用 固定 单价
12、履约保证及违约责任:
质保金的形式:质量保证金在合同履约物资最后一批交货验收后三个月内退还。
质保金本次招标收取质量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履约金额的3%。
保证金收取形式:从每批次货款扣除。
12.1供方保证:按需方要求按时交货。如因供方原因而逾期交货,每延误一天,支付1000 元作为违约金。
自交货日起算,一旦供方逾期达到 5 天,则需方有权利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应向需方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2 %作为违约金。
14.2供方保证:所供产品的质量、数量、规格等达到需方的要求。如未达到要求,则供方有义务按需方要求,无条件保质保量迅速的重新供货或补足差量至指定地点,并承担本条上款约定的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如再次供货仍不符合要,则需方也有权选择随时解除合同,另寻其他供应商,同时供方须支付本合同约定总价的 5 %作为违约金。
14.3本合同所约定违约事项、赔偿事项等扣款事项如实际发生,而所约之各项违约金、赔偿金等若尚不足以抵偿、弥补需方损失的,供方有义务补足差额。各类扣款的扣除方式为:在付款时,从应付货款中直接扣除。
13、询价报价文件及报价单的递交:
13.1投标人请于 2025 年 8 月 7 日 16 时前通过(******/******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完成报价的录入并上传(上传附件的投标报价与网上填报报价应一致,不一致的作废标处理)。
14、开评标:招标人于 2025 年 8 月 7 日 16 ******集团供应链新采购子平台》进行线上开标,由招标授权的询价小组或本级单位采购领导小组,招标人有权力拒绝明显偏离市场价格的报价。
15、合同签订:中标单位接到招标人中标通知书后前来招标人签订供货合同。
16.报价有效期:本次询价报价有效期为 120 日,报价文件通过开标生效后,供应商不得撤回,在询价有效期截止前,供应商必须对自己提交的报价文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招标人: ******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陵区泾高南路西段8号
联系人: 徐寅
联系电话: ******
2025 年 7 月 31 日
物资信息
设备物资名称:集装箱 设备物资说明: 数量:2 单位: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