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B************ | 项目名称 | 海安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 |
标段编号 | B************003001 | 标段名称 | 海安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监理 |
工程类型 | 监理 |
海安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 监理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海安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海安开发区,西起晓星大道,东至221省道;
2.2 工程规模: 海安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西起晓星大道,东至221省道(包括非机动车道,晓星大道、221省道与立发大道相交的两个路口),全长约4.2km;项目总投资额约 5000万元。
2.3 招标范围:海安开发区立发大道大修工程监理。
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质量保修期阶段的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安全环境文明施工管理,合同、信息管理以及协调工作等;
(2)工程施工、竣工资料审核、竣工结算初审;
(3)协助委托人做好施工及材料设备采购、服务等的招投标工作;
(4)协助委托人做好工程资料的归档工作。
2.4 监理服务期: 自工程实际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含保修期监督),具体施工工期以项目实际施工期为准。施工工期暂估为120日历天。
2.5 监理合同估算价: 约96万元。本工程最高投标费率为1.93%。
2.6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项目共分为 1 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 合格。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资质;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5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的要求: 总监必须具有在投标申请单位注册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且须常驻现场 ;
3.6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 ;
3.7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监理员的要求: / ;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在监工程的要求: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无在监工程;常驻现场,在本工程竣工前,不得在其他项目有在监工程,且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满足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第 13 号)关于使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理信用管理系统”进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备案的公告 ;
3.9 业绩要求:无。
3.10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日当天“信用中国”网站公布的名单为准。
3.1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自 2023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企业和拟派项目总监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六种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2)自 2024 年 07 月 01 日以来,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投标单位因安全生产事故被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4)投标人必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当月)中至少一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项目总监、委托代理人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或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但提前退休的,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材料和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务协议。依法应当进行招标的工程,招标投标时,除拟派项目总监外,其他现场人员不再要求明确。
(5)投标人承诺书;
3.12 监理项目部要求:
(1)人员配置要求:
施工阶段监理单位派驻到现场的监理项目部人员应符合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的公告(2017)第 35 号)等文件要求,除总监外,其他监理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证书在合同签订时提供,且必须与报建设单位备案人员一致。具体要求:
①总监:1 名,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②专业监理工程师:1 名,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应根据现场施工要求调整专业人员。(需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③监理员:2 名。(需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④说明:上述人员配备为最低限度要求,人员配备将根据相关工程情况另行确定。监理证书应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中标单位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投入人员,所有监理人员均须在交易响应人注册,身体健康,本工程交易响应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年龄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当人员不能满足工程进展要求时,交易发起人有权要求增加相应专业监理员或更换有关监理人员。在施工不同阶段,及时更换相应专业的监理员到施工现场。
(2)驻现场具体时间要求:
①总监:除按相关规范要求做好日常监理工作,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 80%时间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重要工序节点全程在场。
②专监及监理员:根据施工进度安排监理人员常驻现场,并按每月不少于当月施工天数的 90%驻现场管理,并参与考勤。监理员必须按合同和规范要求做好现场旁站、送样、资料整理及其他工作。若现场有施工,监理人员必须保证到位;
③总监、专监不得同天缺岗;
④项目开工后,现场监理人员须在考勤时段内(上午 7:00-8:30 签到,下午 17:00-19:00 签退) 考勤,只有签到(或只有签退)均视为缺勤。交易发起人对施工现场考勤时间段另有安排的,从其安排。每月底报送下月现场人员值班安排表。
⑤监理人员请假一天以上需书面申请,报交易发起人和项目现场负责人审批;一天以内(不含一天) ******医院证明材料。
⑥备案要求:中标通知书签发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备案,否则交易发起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监理单位派驻现场人员必须为备案人员,并按要求参加考勤。监理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内备案人员不到位视为严重违约,交易发起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追究监理单位违约责任。
(3)对缺勤的违约处理;
①总监理工程师每缺勤一天扣 500 元,其他监理人员每缺勤一天扣 200 元;(值班表休息时间及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②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必须参加分项分部验收及现场检查,总监及其他监理人员不在场或迟到的每次扣监理费 1000 元。(已请假得到批准情形除外)。
③监理工作考核除执行以上,还必须参考执行《监理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与监理费用结算,以及监理单位诚信考核相结合,付款时应附相应的资料。
3.13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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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形式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不一致的,有效证明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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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函签字盖章 |
加盖投标人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委托代理人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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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的组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1.1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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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及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投标文件及有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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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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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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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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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投标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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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3 |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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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服务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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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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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项、3.4.2项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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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费率 |
无下列情形之一:(1)为严重影响履约的低价;(2)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控制费率;(3)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项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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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无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2.2条所列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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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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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费率: 100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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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评标基准费率计算方法 |
在以下两种方法中,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开标现场用随机抽取的方法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投标费率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投标费率为评标基准价。 √方法三: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开标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95%、96%、97%、98% 。 √方法四: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A(当有效投标文件≥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20%(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K*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的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K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评标基准费率保留百分数的小数点后四位小数,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方法三、方法四的评标基准费率不因招投标当事人异议、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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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分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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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投标费率(100 分) |
投标费率等于评标基准费率的,得满分100 分; 有效投标费率中,各投标人的投标费率与评标基准费率相差(即投标费率减评标基准费率),每增加0.01 个百分点(指费率)扣 0.3 分,每减少 0.01 个百分点(指费率)扣 0.1分,不足 0.01 个百分点(指费率)采用插入法计算。 |
100 分 |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年 07 月 25 日至2025年 08 月 05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标证通”、“国信CA”或“CFCA”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
6.1 本工程为全程电子化投标,各投标人须于2025年 08 月 05 日 09 时 00 分以前将网上投标电子标书(已加密文件)上传至网上招投标系统,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鸿雁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以及文件传送等活动。
6.2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上发布。
招 标 ******有限责任公司 ******有限公司
地 址: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 地 址:海安市城东镇东海大道(东)22号
联 系 人:于旭红 联 系 人:王庆
电 话:0513-****** 电 话:0513-******、******
9.1本工程投标保证金: 1.90 万元。本工程采用信用承诺书替代投标保证金。免缴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提交《投标保证金信用承诺书》(附件),作出承诺不免除投标人违法、违规、违约责任,并遵守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
9.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9.3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相关条款。
9.4该项目的主要负责人为: 许远明 ,相关负责人为: 顾小峰 。
9.5投标人同步的主体信息库链接为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的信息,如需调整请前往省库调整完善,投标人须及时更新信息,确保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9.6该项目受理异议的联系人: 于旭红 联系方式: 0513-****** 。
9.7软件技术支持:国泰新点 电话:0512-****** 驻场服务地点:海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飞翔 联系电话:******。
9.8海安市营商环境举报电话:12345 热线、 邮箱:****** 电话: 0513-******
2025 年 07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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