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镇高庙村社区工厂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人民政府东南镇高庙村社区工厂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8月06日 14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BJYDZC-2025-028
项目名称:东南镇高庙村社区工厂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41,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东南镇高庙村社区工厂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841,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840,236.02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其他建筑工程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841,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南镇高庙村社区工厂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4)《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5)《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9)《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 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东南镇高庙村社区工厂厂房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参加只需提供附有身份证的资格证明);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须具备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 (提供无在建工程、无不良记录承诺书),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本单位近6个月(磋商截止时间前6个月)养老保险缴纳凭证;
(5)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成立时间至******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6)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供应商须提供磋商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3个月已缴纳的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
(8)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供应商;
(9)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时间: 2025年07月24日 至 2025年07月30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时间: 2025年08月06日 14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线上提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不再享受价格优惠政策。
2、开标时,解密电子化投标文件延时3次后,投标人仍未解密的,视为自动放弃。
3、评标时,延时3次后,投标人仍未响应或上传二次报价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本次采购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5、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6、各供应商使用CA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7、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
8、供应商在网上填写的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否则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后果供应商自负;
9、本项目采用电子化不见面开标方式,各供应商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载《政府采购电子标书制作工具》、《政府采购磋商单位操作手册》和《宝鸡市不见面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按照流程制作电子标书并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0、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供应商需使用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网络开标大厅,因供应商自身电脑设备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磋商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后果(建议使用IE11或者360极速浏览器兼容模式,磋商单位电脑需配备耳麦);
11、供应商未完成网上磋商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平台上下载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导致无法完成后续流程的责任自负;
12、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制作软件技术支持热线:400-636-9888、029-******、029-******。
13、供应商应随时留意可能发布的变更公告,当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影响磋商文件编制时,将在交易平台上同步发布答疑文件,此时供应商应从“项目流程答疑文件下载”下载最新发布的答疑文件。
名称:******人民政府
地址:陇县东南镇梁家村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天兴大厦1号楼24层07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邹工
电话:******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