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体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按规定程序进行了开标、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医院体检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编号:******0011
二、发布媒介:
本次中******医院公告栏发布。
三、开标信息:
开标日期:2025年6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商都路31号新华书店广场B座4楼中招联合平台
四、评标结果: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00元
投标报价(不含税):******.41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
质保期:24 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和主管部门相关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00元
投标报价(不含税):******.43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
质保期:12 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和主管部门相关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含税):******.00元
投标报价(不含税):******.76元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60 个日历天;
质保期:12 个月;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和主管部门相关标准);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满足。
五、公示时间:
2025年6月12日-2025年6月14日
六、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提出。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提出异议或者质疑时必须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资料不符合以下证明资料要求的视为招标人未收到异议),证明材料(需加盖公章)必须包含但不限于: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和联系方式;②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③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④事实依据;⑤必要的法律依据;⑥提出质疑的日期;⑦被授权委托人提交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公示期满无异议,招标人将按法定程序确定中标人。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医院
地 址:郑州市新郑路148号
联系人:向女士
电 话:0371-******
******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北三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西500米路北经三名筑9号楼10楼1010室
联系人:侯先生、马女士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
******医院规范管理部门
电 话:0371-******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