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科技分公司2025年关于承揽项目专项活动核心专网维护及保障服务采购项目结果公示
******有限公司科技分公司2025年关于承揽项目专项活动核心专网维护及保障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GXQ******0444),本项目有一家参选人在参选截止时间内递交参选文件,按照******有限公司科技分公司2025年关于承揽项目专项活动网络巡检及硬件保障采购项目比选文件”第二章第4.1.6条规定“递交参选文件的参选人不足三家时,可继续组织比选;有效参选人为两家时可进行评审或重新组织比选;有效参选人为一家时,可与其进行定向谈判(单一来源采购)或重新组织比选;无参选人递交参选文件及其他情况重新组织比选”的规定,本项目有效参选人为一家,重新组织比选。
公示期:2025年6月9日至2025年6月11日,共3天。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本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异议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异议项目名称、标段/包(如有);
(3)具体明确的异议事项和相关的主张、诉求;
(4)必要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5)提出异议的日期;
3.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异议函应当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
4.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5.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7.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及评审资料等非公开内容提出异议的,应提供合法信息来源;
8. 比选人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9.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三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已作出明确答复,且无新的事实证据,就同一事项反复提出异议的;
(3)异议事项已进入行政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其他司法程序的;
10. 异议人应保证异议内容和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及其来源的合法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异议接收邮箱地址:******
比选人:******有限公司科技分公司
日期:2025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