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岐山县横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宝鸡市岐山县横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直接下载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5年05月29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SXZCY(2025)-0515-CG
项目名称:宝鸡市岐山县横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宝鸡市岐山县横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工程项目管理服务 |
完成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00,000.00 |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至本项目服务内容结束。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岐山县横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4)《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5)《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6)《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
(7)《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文件);
(9)《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10)《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宝鸡市岐山县横水河防洪治理工程全过程咨询管理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2)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授权代表参加磋商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
(3)项目负责人资格: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水利相关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水利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水利相关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或水利专业高级职称;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信息资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税收缴纳的相关证明文件);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4年0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连续六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
(7)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
(8)书面声明:供应商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9)信用记录:供应商不得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11)控股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承诺);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提供承诺书;
时间: 2025年05月16日 至 2025年05月22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途径: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直接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0元
截止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电子文件上传
时间: 2025年05月29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须到达开标现场,即可在网上直接参与开标活动,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为: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不见面开标系统(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本次公开采购公告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陕西省·宝鸡市)》同时发布。
2、请供应商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及办理供应商入库申请并及时办理CA数字证书(陕西CA锁)。
3、各供应商使用 CA 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首页〉电子交易平台〉企业端〗后,在〖招标公告/出让公告〗模块中选择有意向的项目点击“我要投标”。
4、报名成功后可从〖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交易文件下载〗中下载电子文件(*.SXSZF格式),下载截止时间为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逾期下载通道将关闭,未及时下载磋商采购文件将会影响后续开评标活动。
5、供应商在网上填写单位信息(单位名称、营业执照相关信息)时应与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及后期上传的电子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中相关信息一致。
6、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投标的方式,相关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网站[服务指南-下载专区]中的《陕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南》;开标前必需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宝鸡市)网站上传电子文件,如未进行线上操作,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责任自负。
7、为了保证远程不见面开标顺利进行,投标人需使用配备相关设备的电脑提前一小时登录 网络开标大厅。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名称:******水利局
地址:岐山县城北大街18号
联系方式:******
名称:******有限公司
地址:宝鸡市渭滨区滨河南路1号互联网产业园1号楼1106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石工
电话:******
【1】凡本网注明来源:"今日招标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于今日招标网,转载请必须注明机今日招标网,违反者本网将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转载并注明自其它来源的作品,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不承担此类作品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转载时,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作品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3】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等问题,请在作品发表之日起一周内与本网联系。